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禧年與大赦:大赦的由來

《羅馬觀察報》講述了在教會內的懺悔之旅的發展過程,從路德時代到當代的教會訓導。這次先介紹“大赦的由來”。

(梵蒂岡新聞網) 為了迎接禧年,聖赦院近日頒布了《授予大赦的規則》,因為“大赦是一份禧年的恩寵”。若能很好地理解大赦的意義,我們需要回顧歷史。在古代教會,信友懺悔的程序同今天不一樣。那時,罪過得寬恕是一個“團體性的行動”:一個人首先承認自己是罪人,然後加入一個團體,走上懺悔之旅,根據罪的嚴重程度,懺悔補贖可持續數月甚至數年。最後,悔罪的人來到主教那裡,接受主教的覆手和罪的赦免。因此,這個過程是:先辦告解,然後是做補贖,最後是得赦罪。

在中世紀,基督徒的生活繼續在隱修院團體中進行,但情況卻大不相同。隱修士們生活在離群索居的小團體內,大罪不犯則小罪不斷,但不可能為每一個小過錯進行數月甚至數年的補贖。而且,也很少能見到主教。

因此,就開始流行一種向隱修院院長辦辦神工的習俗,院長立即赦免罪過,然後指定該做的補贖,這樣的形式就慢慢廣泛實行開了,就如我們今天的情況一樣。

在這個新的懺悔形式中,產生了藉告解而消除的“罪”與“處罰”,即赦罪之後應做補償的區別。由於古老的規則並未廢止,補贖持續的時間總是以日、月、年來計算。在隱修院內,甚至存在專門的“補贖名目冊”,其中規定了為幾乎所有可能犯的罪過做懺悔補贖的期限。

然而,在特殊的機會,如重要節日、特殊事件,一個虔誠的懺悔者可以獲得“減免補贖”。用更多的善功來交換補贖,可免去幾天、幾個月或幾年的補贖。這種“特別的奉獻”被稱為“大赦”,這是往往非常便利的方式;因此,虔誠的基督徒不會放過這些機會。

在一次很難完成使命的機會上,即奪回被阿拉伯人占領的耶路撒冷,烏爾班二世教宗考慮到這項使命的極度危險,於1096年首次提供了一個前所未有的特恩:對那些前去解放聖城的人給予赦免罪罰。

這是第一次實施的全大赦。從那時起,教宗作為基督在世的代表和聖伯多祿的繼承人,使用從耶穌那裡獲得的“鑰匙的能力”打開大赦的寶藏,直接以救贖的無限價值取代古時以日子、月和年代衡量的價值。

中世紀的人與天主有一種直接、直觀的關係:相信天主的慈悲,但害怕天主的公義。因為他們以“中世紀”的方式思考與天主的關係,就如同臣民與國王之間那種封建的關係一樣。他們的確將自己交在天主手中,承諾遵守祂的法律;作為交換,他們獲得防禦、幫助和保護,免受惡魔的誘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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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May 17, 13: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