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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梵蒂岡刑法》 《梵蒂岡刑法》 

《梵蒂岡刑法》修訂出版:與時俱進的法律

梵蒂岡書局出版社近日發行了《梵蒂岡刑法》。這是個促使1929年的法律適用於現況的大工程,必須經由多次修訂,才能讓法律與時俱進。這項編撰工作的執行者為聖座法典條文解釋委員會的職員。在新書問世之際,聖座該部會秘書長阿列塔主教接受本新聞網採訪。

(梵蒂岡新聞網)讓梵蒂岡的法律工作者、審判人員等人方便取得梵蒂岡城國現行的刑法條文:這是《梵蒂岡刑法》編撰小組的目標。聖座法典條文解釋委員會秘書長阿列塔(Juan Ignacio Arrieta)主教及該部會職員一同完成了編撰的大工程,日前交由梵蒂岡書局出版社發行。

《梵蒂岡刑法》一書整合了1929年起在梵蒂岡生效的《札那爾德利刑法典》(Code of Zanardelli),以及至今頒布的諸多修訂條文。阿列塔主教向本新聞網強調,「相較於當下時代和過去一個半世紀的社會改變」,《札那爾德利刑法典》的條文顯得不合時宜。因此,編撰小組增添了「許多實質性的修正」,使新出版的《刑法》變得「與1929年採用的原版大不相同」。

很多人不知道梵蒂岡城國存在著刑法,甚至還沿用了意大利的舊版刑法。為此,阿列塔主教解釋說:「梵蒂岡是個獨樹一幟國家,因為它唯一的宗旨是確保聖父教宗在教會內履行牧職的獨立性。然而,梵蒂岡城國具備任何一個國家的主要特徵,擁有自己的民法和刑法,而且民法與刑法並不具備教會性質。這些法律在狹小的國家領土上運作,適用於國境內的法庭。出於經濟層面和純粹實際性的考量,沒必要制定一整個法律體系來規範如此狹小領土上的每個個案。因此,梵蒂岡城國自1929年建立起,就廣泛採用意大利法律這些自然是最近的法律,而其中存在若干不符合梵蒂岡城國本質的部分。所以,就刑法方面,採用了意大利當時通行的條文作為依據,也就是可追溯至1889年的《札那爾德利刑法典》。那部法典在札那爾德利(Giuseppe Zanardelli)擔任司法部長時頒布,所以如此稱呼它,後來意大利從1930年便不再使用。」

這位主教表示:「現在發行的《梵蒂岡刑法》內含1889年法典的原文,以及梵蒂岡立法人員多年來做的所有修訂。事實上,經過幾番修改,它成了『新』的法律,因為許多重要的法規基礎元素已經改變,並引進重大的更正和新意。因此,《梵蒂岡刑法》的標題當之無愧,即使沒有立法人員採取特定的行動,法律條文只是多處修訂的漫長過程的最終成果。」

此外,阿列塔主教也提醒,「梵蒂岡的刑法不同於《天主教法典》,前者既不涉及宗教事務,也與聖職人員的紀律無關。這部刑法考慮的是在任何一個國家裡都會受罰的罪行,用以保障正義和社會秩序」。

2020 December 05, 11: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