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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讀經(6月14日 常年期第十週星期三)

格林多後書 3:4-11 聖詠 99[98]:5,6,7,8,9 瑪竇福音 5:17-19

耶穌來,不是為廢除法律,而是為成全,為使我們透過遵守法律,使生命活得更加圓滿。祂強調的,不只是遵守法律的行為,更重要的,是法律背後的精神,那就是愛。

嚴守法律,照顧窮人和弱小者當然重要,但如果沒有愛,我們甚麼也不算。聖女小德蘭鼓勵我們,就算沒有機會立一些偉大的善功,也要悄悄地做些小事來幫助他人。她也告訴我們:「耶穌教導我做一切只出於愛。祂不看我不完善的工作,而只看我的善意。」聖德蘭修女也訓勉我們去愛那些最貼近我們身邊的人,我們家裏的人,然後再將愛播到任何需要我們的人身上。她也提醒我們,不需要做出大事來表現對天主與鄰人的愛,只要在一舉一動中注入強烈的愛,便會使我們做的事在天主眼中變得美麗。

但要注意,愛源於天主。我們不是憑自己的能力,而是藉著基督,纔敢在天主前這樣自信。

主,祢訓示了我們,也先愛了我們。請祢幫助我們,仰賴祢的愛,守好祢的誡命。

內容來源取自《和平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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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June 14, 06: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