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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宗废除有关性侵犯案件的宗座秘密

教宗方济各颁布诏书,废除有关性侵犯案件的宗座秘密,让教会法律程序中的证据也能为民政当局调查所用。

(梵蒂冈新闻网)通过两份文件,教宗方济各废除了针对圣职人员性侵犯未成年人案件的宗座秘密,同时也决定修订关于未成年人色情罪行的法规,将持有和散布未成年人色情影像列为最严重的罪行,并把未成年人的年龄定义提高为18岁以下。

第一份文件是圣座国务卿帕罗林枢机署名的诏书,涉及法律程序中的保密原则。诏书写道,教宗方济各今年12月4日宣布,针对《你们是世界的光》手谕第一章引述的罪行,废除其举报、程序和裁决中的宗座秘密。换言之,这些罪行包括:在胁迫或滥权下的暴力和性行为案件;对未成年人和脆弱者的侵犯案件;未成年人色情影像案件;知情不报,以及主教和修会总会长包庇加害者的案件。

这道新命令阐明,按照教会法典规定,应当确保「信息安全、完整和保密」,以维护当事人的「名声、影像和私人领域」。然而,这项「职务保密」原则「并不妨碍一个人履行国家法律在各地规范的义务」,包括举报义务,「以及执行国家司法机关提出的要求」。此外,对于举报者、受害者和证人,也「不能强迫他们对案情三缄其口」。

第二份文件也是诏书,由圣座国务卿帕罗林枢机和圣座教义部部长拉达里亚枢机共同署名,内容修订了《保护圣事的神圣性》手谕的三个条文。首先,按照新规定,「无论以何种方式或手段,只要一名圣职人员出于色欲,取得、持有或散布18岁以下未成年人的色情影像」,就属于唯有圣座教义部能裁决的最严重罪行。此前,未成年人的年龄上限为14岁。

最后,在另一个新条文中,针对这些最严重的罪行,拥有教会法博士学位的平信徒也能担任「律师和诉讼代理人」。以往,只有司铎能从事这项职务。

关于教宗方济各这项决策,圣座传播部编辑主任托尔涅利撰写评论文章,阐明「孩童和青少年的福祉必须始终先于任何保密,包括宗座秘密。这道诏书显然毫不损害告解圣事的保密性,因为圣事的保密与有关文件和证据的宗座秘密天差地远。再者,这并不意味著诉讼文件必将公诸于世,或者外泄流传。受害者和证人的隐私必须始终受到保护」。这项决策带来的改变是,为调查案件,民政当局可以取得教会法程序中的档案文件,包括原本属于宗座秘密,存放在梵蒂冈各部会和教区档案库的材料。

2019 December 17, 16: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