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拉格爾總主教 加拉格爾總主教 

加拉格爾總主教:刑事司法不是懲罰,而在於和解

法治、預防犯罪和刑事司法“必須齊頭並進”:在第14届聯合國預防犯罪和刑事司法大會召開之際,聖座國務院與各國關係部門秘書長加拉格爾總主教發表視頻聲明,表達了上述觀點。

(梵蒂岡新聞網)“聖座堅信,法治、預防犯罪和刑事司法必須齊頭並進”。聖座國務院與各國關係部門秘書長加拉格爾(Paul Richard Gallagher)總主教3月8日在第14届聯合國預防犯罪和刑事司法大會召開之際發表視頻聲明,闡述以上觀點。本屆大會於3月7日至9日在日本京都舉行。

加拉格爾總主教特別提到,“實施法治對達成真正的人類整體發展至關重要”,因此,法治需要的“不僅是公安當局的努力,整個社會也應全力以赴”。中心思想在於,應將“預防和應對犯罪活動與尊重和保護國家和國際普世人權緊密相連”。

加拉格爾總主教接著表示,聖座意識到犯罪活動滋長的原因是“經濟和社會不平等,以及貪腐現象,它尤其使處在脆弱環境中的人成了受害者”。目前的新冠疫情使這種情況更加惡化。不過,“預防犯罪不應被簡化為處罰的措施”,而應如教宗方濟各所表明的那樣:“真正的司法並不滿足於只是處罰罪犯。需要跨出去,盡可能去糾正、改善和教育人。”

加拉格爾總主教提出刑法系統應實施兩個基本原則,首先是“預防原則,避免任何侵犯人的基本權利和自由的行為”,其次是“有助於人的原則,旨在總是保護人性尊嚴”。依照這項原則,任何司法、立法或行政權力當局在所採行的任何行動中,都必須實施更有利於個人或團體的法律規範或詮釋。“唯有遵守這兩項原則,才能實現真正幫助人改過的刑法”。

加拉格爾總主教在視頻聲明末尾引用教宗的呼籲說,“司法應人性化,並純粹出於調解;司法應促使犯罪者經由接受教育和勇於悔過的行程,重新做人並完全重新融入社會團體”。

第14届聯合國預防犯罪和刑事司法大會原定於2020年4月召開,因新冠疫情而推遲到2021年3月。亞洲和太平洋地區、拉丁美洲和加勒比海地區、西亞、非洲和歐洲已於2019年舉行了地區性籌備會議。本屆會議結束時要擬定一項宣言,由一個專門委員會審核。

值得一提的是,對司法界領域的政治、專業、學術人士,以及跨政府組織和公民社會而言,這類聯合國會議是最重要的世界性會議。這項會議每5年在世界不同地區召開,首屆會議於1955年舉行,目的是識別出在預防犯罪和刑事司法領域出現的問題,以及與會者在有關法律及相關政策的發展方面交流經驗和意見。

2021 March 09, 12: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