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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宗廢除有關性侵犯的宗座秘密乃是「劃時代決策」

教宗方濟各廢除了有關性侵犯案件的宗座秘密後,聖座教義部副秘書長希克盧納總主教,以及聖座保護兒童委員會成員、宗座額我略大學保護兒童中心主任措爾納神父接受本新聞網採訪。

(梵蒂岡新聞網)教宗方濟各頒布了兩道詔書,廢除有關未成年人性侵犯案件的宗座秘密。聖座教義部副秘書長希克盧納(Charles Scicluna)總主教向本新聞網表示,此乃「劃時代的決策」。聖座保護兒童委員會成員、宗座額我略大學保護兒童中心主任措爾納(Hanz Zollner)神父稱之為「教會透明度的進步,以及教會與民主國家司法當局合作的強烈信號」。

希克盧納總主教指出:「教宗方濟各曾於2019年2月召集各地主教開會,當時有一整天的時間在討論透明度。與會者再三重申,宗座秘密幾乎阻礙了向受害者和團體透露適當的訊息。就我來看,在宗座秘密的法律原則框架下,這個決策具有劃時代的意義,它來得恰如其時。」

關於這道詔書帶來的改變,希克盧納總主教舉例說:「以往,受害者沒辦法得知他舉報後的結果,因為那屬於宗座秘密。其它的通知也受到阻礙,因為宗座秘密是教會法保密系統中最高層級的機密。現在,我們有機會保護團體,告訴他們判決結果。」

這道詔書有助於教會與國家司法當局合作。對此,措爾納神父解釋說:「這類型的合作在世界某些地方早已進行。比方說,美國主教已經把他們手中有關侵犯案的文件呈交給當局,因為美國的法律環境允許這麼做。所以,主教們早已自由地決定交出檔案。然而,世界其它地方還沒有這種機會,有些地方的司法體系不太明朗。為此,重點在於創造機會來跟進合法提出的要求,以期保護受害者,調查這類案件,並懲罰有罪之人。」

此外,在另一道詔書中,針對兒童色情影像的罪行,受害兒童年齡的定義從14歲提高到18歲。措爾納神父對教宗的這個決策「格外滿意,因為之前將受害兒童年齡的上限定為14歲並不合理」。他指出,「14歲的年齡限制是在2010年決定的」。而今,聖座跟隨國際法規與時俱進,將兒童年齡定為18歲以下,以符合全世界的標準。

2019 December 19, 1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