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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座:在某些情況下實施子宮切除是合法的

聖座教義部1月3日公布了一份註解,對在無法生育和醫學上診斷如果妊娠就會發生自然流產的情況中是否可以切除子宮的疑問,作出答覆。

(梵蒂岡新聞網)聖座教義部針對在某些情況下實施子宮切除術,也就是去除子宮是否合法的疑問作出了答覆,並於去年2018年12月10日得到教宗方濟各的批准。

該部會在公布的文件中重申1993年宣布的相關準則,即“關於子宮隔離和其它疑問的答覆”仍然有效,但以一份註解加以補充,對近些年來提交給聖座的個案作出答覆。因此,“當母親的生命或健康處在嚴重危險時,去除子宮(子宮切除)在倫理上是合法的”。

不過,若將子宮切除和輸卵管結紮(子宮隔離)的實施作為“直接絕育的方式”,或“意在阻止可能對母親造成危險的妊娠”,那麽這種情況就被視為非法。

那些向聖座教義部提出的疑問包括:“子宮不可逆轉地處於一種無法再生育的狀態”,以及醫生肯定地診斷出,如果再發生妊娠的情況,那麽在胎兒達到存活的狀態之前,會出現自然流產的情況。聖座教義部對這兩種情況的答覆是:去除子宮是合法的,因為這不涉及絕育術。

聖座教義部在註解中表明,與過去不同的是,這次的答覆強調了“專家醫生在妊娠情況中作出的肯定診斷,即胎兒在抵達存活的狀態之前”,妊娠會自然中斷。此外,對無法生育的夫婦而言,他們所面臨的不是“生育器官的功能不完善或處於危險”,而是“無法達到讓子女出生的自然目的”。

這份註解指出,因此“將無法完成妊娠的生殖器官去除不能被稱為直接絕育,因為絕育從本質上說,作為目的和方法都是非法的”。從倫理的角度來看,我們必須要求醫學上的確實性應盡可能達到最大程度,在這層意義上,對本著善意提出的疑問所給予的答覆是有效的。

聖座教義部的註解最後表示,針對上述説明的情況實施子宮切除術在倫理上是合法的,但它也不是唯一可行的途徑。例如可以實行完全節制或利用不孕時期,“夫婦該當與醫生和他們的神師交談,然後選擇所要遵循的途徑,以他們的境況漸進式地實施醫學介入的正常準則”。

2019 January 03, 17: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