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宗接見梵蒂岡城國法院人員,開啟司法年 教宗接見梵蒂岡城國法院人員,開啟司法年 

教宗頒布梵蒂岡城國新法律,提升司法獨立性和專業性

教宗方濟各頒布了有關梵蒂岡城國司法規範的新法律。梵蒂岡城國法院院長皮內亞托內接受本新聞網採訪,稱新法律是「伸張正義的必要條件」。

(梵蒂岡新聞網)聖座於3月16日公布了教宗方濟各頒布的第351號法律,內容關於梵蒂岡城國司法規範,以取代若望保祿二世於1987年頒布的法律。梵蒂岡城國法院院長皮內亞托內(Giuseppe Pignatone)表示,「啟發新法律的準則之一是,堅信法官的獨立性及其專業能力乃是伸張正義不可或缺的條件」。新法律公布當天,皮內亞托內院長接受了本新聞網的採訪。

問:哪些理由促成了這個新法律的頒布呢?
答:教宗方濟各強調,有關司法體系的新規範變得極為必要,因為2000年以來,尤其是2013年之後,在梵蒂岡城國的法律方面,進行了為數眾多的重大調整,尤其是在經濟-金融和懲戒法方面;這也是加入許多國際公約的結果。梵蒂岡司法今天蒙召在許多方面落實與時俱進的法律,這一切主要可歸功於全球化,但也是數十年來多項法律的成果。更重要的是,這些法律的詮釋和落實必須始終符合梵蒂岡法律的特性,一如2008年10月1日頒布、關於法律根源的第71號法律承認:「法規的最初泉源及相關詮釋的首要準則均為教會法的規範。」新法律也重申了這一點。

問:哪些原則啟發了新法規的頒布?
答:正如教宗曾多次闡明,並在日前司法年度開幕式上強調的那樣,他重申,司法權的工作必須不斷地從四樞德中的義德獲得啟發,而且為了取得這個成效,法官「個人慷慨且負責任的努力」,以及確保效率和及時性的適當機構,乃是必不可少的。啟發這個新規範的準則之一是,堅信法官的獨立性及其專業能力乃是伸張正義不可或缺的條件。教宗方濟各在新法律的序言中提及這一點。

問:您能否概述一下新法律中意義最為深遠的新穎之處?
答:清楚表明的一點是,法官由教宗任命並在聖統制上服從教宗;雖然如此,他們在履行職務時,完全依法行事,公正無私地行使權力。司法當局直接指揮法警。再者,對於初審、二審及最高法院部分法官的專業素養,也做了明確又嚴格的要求。大學教授或聲譽清白的法務人員均可接受任命。這也恰好是為了滿足梵蒂岡司法工作各式各樣的需求,梵蒂岡儘管是個領土狹小的國家,但她一方面重視民法、刑法和行政法領域的經驗,另一方面要求初審法官當中,至少有一人是教會法和教會行政學專家。在保障獨立性和效率的一貫宗旨下,設立了行政人員機構,規定法院辦公室開支的獨立性。在初審法院方面,也規定至少其中一名法官必須是全職服務。另一項意義重大的調整是,最高法院院長有機會參與審判團。按照規定,審判團由三名樞機組成;「倘若有爭議的複雜情況所需,或是視機會而定」,可增加兩名專門負責該案件的法官,其任命的條件與初審和二審的要求一致。

問:辯護權受到怎樣的保障?
答:我們要強調的一個層面是,新法律第26節清楚浮現了對辯護權的關注,把它定義為「在訴訟程序的任何情況或層級都不可侵犯」的權利。這符合無罪推定的正確程序原則,早在2013年就納入懲戒訴訟程序法裡(第350節)。在這個背景下,也詳細規定了辯護律師的登記資格。

2020 March 16, 2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