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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宗在聖瑪爾大之家主持彌撒 教宗在聖瑪爾大之家主持彌撒  (Vatican Media)

教宗清晨彌撒:辱駡能抹殺人的未來

教宗方濟各在清晨彌撒中表示,辱駡他人就是剝奪對方得到尊重的權利。

(梵蒂岡新聞網)當我辱駡人時,就是剝奪了他人得到尊重的權利,抹殺了他的未來。教宗方濟各6月14日在聖瑪爾大之家清晨彌撒講道中如此表示。

當天福音取自《瑪竇福音》,教宗根據耶穌所談論的義德、辱駡與和解展開彌撒講道(五,20-26)。耶穌說,“當你和你的對頭還在路上,趕快與他和解,免得對頭把你交與判官,判官交給差役,把你投在獄裡”。教宗解釋道,耶穌對門徒們說的是“人類的智慧,一個不好的協議總比一個好的裁判要好”。為能充分理解耶穌論及在弟兄姐妹的關係中活出愛和愛德的教導,上主利用了“日常生活中的例子”。

十誡中的第五誡清楚指出“毋殺人”。耶穌說,“凡向自己弟兄發怒的,就要受裁判;誰若向自己的弟兄說‘傻子’,就要受議會的裁判;誰若說‘瘋子’,就要受火獄的罰”。教宗接著表示,辱駡是“殺人的開端,剝奪他人得到尊重的權利,把人擱置一旁,讓社會殺害他”。

教宗表示,我們“習慣於呼吸辱駡的空氣。在高峰時段開車時的情景就足以證明。那裡有‘狂歡節式’的辱駡和羞辱。人們對辱駡他人很有創意”。辱駡他人等同於將他人的權利抹殺掉。辱駡別人就是讓對方失去說話的權利,他的聲音被消減了。

辱駡他人帶來極大的危害。教宗說,“很多次,辱駡源自嫉妒”。“當一個人做了一些我不喜歡的事時,我就辱駡他,讓他變成‘失去資格的人’:在精神上、社交上、家庭生活上失能的人,沒有融合能力的人。這就是殺人:抹殺一個人的未來,抹殺一個人的生命旅程。嫉妒開啟了一扇門,因為當一個人有些東西威脅到我時,嫉妒就會使我辱駡他”。

至於和解,耶穌在福音中說,“你若在祭台前要獻你的禮物時,在那裡想起你的弟兄有什麼怨懟你的事,就把你的禮物留在那裡,留在祭壇前,先去與你的弟兄和好,然後再來獻你的禮物”。教宗說:“耶穌是如此果斷。和解是一種根本的態度,是一種力圖尊重他人和自己的態度。要讓嫉妒變成修和,讓嫉妒轉變成友誼。這就是耶穌今天給我們指出的道路”。

最後,教宗邀請大家反思,“我是如何辱駡人?我什麼時候辱駡他人”。讓我們想想,從不辱駡人該是多麼美好,因為這樣能讓他人成長。願上主賜予我們這個不辱駡人的恩寵”。

2018 June 14, 1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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