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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利時主教:告解秘密神聖不可侵犯,應規勸侵犯加害者投案自首

比利時主教團發表公告,釐清牧靈工作者保守職業機密和告解秘密的基本規則。

(梵蒂岡新聞網)正值比利時熱烈討論職業機密,尤其是在兒童遭侵犯和自殺的案件中保守職業機密的此刻,該國主教團發表了一份公告,提出相關的基本規則。簡而言之,比利時主教釐清了一個關鍵點,也就是職業機密和告解秘密的區別。

關於職業機密,比利時神長們重申,「無論是平信徒或是司鐸,牧靈工作者在履行職務的環境中得知的消息都不該透露出去。洩漏職業機密的人基本上就是違反法紀」,損害自身「牧靈職務的信譽」,應當接受「民法和教會法的刑罰」。然而,「牧靈工作者若是透過其它渠道,例如在社交網絡上得知消息,而非在值勤時得知,就不算是職業機密」。但無論如何,牧靈工作者都該「謹慎」以待。

由於職業機密的緣故,在比利時的牧靈工作者沒有義務通報所知的消息,但「在特殊情況下,按照刑法規定,他們可以行使通報的權利」。公告闡明,這種特殊情況必須是「一名未成年人或脆弱者的身心面臨實際危險的緊急處境,而且當事人無法自保,急需外人協助」。

為此,比利時「教會當局強調在性侵犯兒童案件方面與民政當局通力合作的重要性」。不僅如此,當性侵犯的受害者或加害者要求牧靈工作者保守秘密時,牧靈工作者「要避免承諾全然保密,卻要坦誠解釋自己得知消息的後果和原因」。

相反地,告解秘密屬於「特殊形式的職業機密」,絕對不可洩漏。根據教會法規定,告解中的秘密是「神聖不可侵犯」,即使「涉及民政或司法當局」,因為告解秘密關乎聖事,也就是懺悔聖事。

與此同時,比利時主教們指出兩個重點:第一、「不在懺悔聖事框架內的談話,不屬於告解秘密」;第二、在緊急案件中,「司鐸可以規勸性侵犯兒童的人投案自首,並以此作為條件,自首後才予以赦免」。最後,倘若辦告解的人是受害者,司鐸必須竭盡所能協助他得到適當的援助。

2018 December 20, 17: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