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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宗接见圣座法典条文解释委员会与会者:法律和惩罚是促进善的途径

圣座法典条文解释委员会大会与会者晋见了教宗方济各,教宗在讲话中谈到,惩戒法的目的不纯粹是处罚,却总是为恢复秩序和帮助犯过者重新做人。

(梵蒂冈新闻网)圣座法典条文解释委员会近日召开全体大会,借此完成了《教会法典》第六卷关于“教会中的制裁”的修订工作。教宗方济各2月21日上午接见了与会人士,赞许他们这项历时数年的工作“走在正确的方向上,即修订惩戒法使之更能发挥作用,合乎当前社会-文化背景下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同时提供适当的工具,便于惩戒法的实施”。

谈到这次大会关于惩戒法的主题,教宗指出,惩戒法也是“一项牧灵法律,正因为如此,必须受到重视和接纳”。“让人认识和实施教会法律并不妨碍那些主张不依法律解决问题者的假定牧灵‘效力’,反而确保诉诸于不武断的解决之道,保证它们确实公正,具有牧灵意义”。

教会中的制裁也属于法律范畴,尽管被视作“极端的补救措施”,也必须是“牧灵”法律。在这方面,主教应善尽自己的职责,必须“愈加意识到在他被立为牧者和领导人的教会内,他也是受托于自己的信众的判官。但判官的角色总是有牧灵印记,因为它旨在维系天主子民彼此之间的共融”。

教宗表示:“为达到这个目的,只有在主教证实,牧灵规劝的其它途径都无法足以赔补恶表,恢复正义和纠正错误时,才能考虑用审判或行政程序予以科罚或定罚。”(参:《教会法典》,1341条)

教宗最后强调,与国家立法者的刑罚截然不同的是,《教会法典》的惩罚“具有明显的医治特性”,因为它所“力求达到的不仅是遵守秩序,也起到赔补的作用,尤其为了犯过者的益处”。“总之,教会中的惩罚是一种积极方法,目的在于促进天国的实现、在信众个人和共同蒙召圣化的团体内重建正义”。

2020 February 21, 18: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