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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宗方济各签署文件 教宗方济各签署文件 

教宗方济各颁布《手谕》:打击教会内性侵或包庇罪行的新规范

教宗方济各的《你们是世界的光》手谕为呈报骚扰和暴力行为制定新程序,敦促主教和修会长上认真遵行问责制度。每个教区都必须设立公众易于呈报的机制。

(梵蒂冈新闻网)圣座新闻室5月9日公布了教宗方济各的新手谕,题为《你们是世界的光》。这道《手谕》为预防和阻止对未成年人、脆弱者,或因当局滥权而导致的暴力,制定了新措施。梵蒂冈传播部编辑主任托尔涅利为此撰文,介绍和解释了其中的新意。

“Vos estis lux mundi, 你们是世界的光…主耶稣基督召唤每一位信友做德行、正直、圣善的光辉榜样”。以上是教宗方济各新《手谕》取自《玛窦福音》的标题和句首。颁发这道《手谕》,是为了对抗教会中圣职人员与修会会士犯的性侵恶行,以及主教和修会长上“干预或回避”性侵事件的调查或忽略的行为。

教宗提醒众人,“性侵罪行冒犯我们的天主,对受害者造成身体、心理和精神上的伤害,并给信友团体带来损害”。《手谕》同时也提到宗徒们的继承人在预防这类罪行上的特殊责任。新《手谕》是2019年2月在梵蒂冈召开保护未成年人会议的又一成果。《手谕》制定了打击性侵的新法律程序,并确定了主教和修会长上的问责制度。这是一项普世性的法规,需在整个天主教会内实行。

在每个教区设立举报“窗口”

《手谕》的新意之一是要求全球每一个教区在2020年6月之前“设立一个或多个固定且便于公众呈报的机制”,揭发圣职人员与修会人士性侵犯、使用儿童色情物品、以及包庇这些罪行的行径。新机制没有说明这些“机制”的内涵,这是为了让各教区自行采取运作方案,因其文化与情况相异而使用不同的机制。这样,性侵恶行的受害者得以求助于本地教会,确保会受到良好接待,深知能得到保护而不至于受到反击,而且当局也必会以最严谨的方式处理他们所反映的情况。

举报的义务

《手谕》的另一个新意是要求所有圣职人员、修会会士和修女将他们所知道的关于性侵的全部信息以及在处理性侵事件时可能出现的忽略和包庇事实,向教会当局“及时呈报”。到目前为止,呈报的义务,从某种意义来说,只关系到个人的良心问题,但从今以后,这项义务成为在全球制定的法律规则。此一义务虽然是为圣职人员和修会人士制定的,所有教友也可以,而且被鼓励使用教区的“机制”向教会有关当局呈报侵犯和骚扰的罪行。

关注的不仅是对未成年人性侵问题

新文件所关注的,不仅是对未成年人和脆弱成年人的骚扰和侵犯行径,还包括了因当局滥权而导致的性暴力和骚扰。一切有关圣职人员性侵犯修女以及对修生和修会初学生的骚扰事件,也属于呈报义务范围。

“包庇”

在《手谕》的重要内涵中,包括识别出特定情况,即包庇行为,其中涉及“干预或避开有关圣职人员性侵罪行的调查,或予以忽略,不论是地方当局或教会的调查,行政性或刑事性的调查”。这里所指的是那些在教会中担负特殊重责的人,他们非但不对他人的侵犯罪行提出诉讼,反而为其隐瞒,掩护涉嫌罪犯而不保护受害者。

保护脆弱者

《手谕》强调保护未成年人(18岁以下)和脆弱者的重要性,将所谓的“脆弱者”的概念扩大,不再仅限于不能“习惯性使用”理智的人,而是延伸到偶而或暂时没有理解和表达意愿能力,以及生理有障碍的情况。在这方面,新《手谕》回应了最近颁布的梵蒂冈法律(CCXCVII, 2019年3月26日)。

遵守国家法律

向地方教会或修会长上呈报的义务并不改变本国法律规定的举报义务:“遵行教会法律的同时,也应该遵守国家法律在每一个地区规定的权利与义务,特别是向地方当局呈报的义务”。

保护举报者和受害者

有关保护举报者的段落也非常重要。根据《手谕》的规定,举报侵犯事件的人不可因他们的举报而受到“偏见、反击或歧视”。文件也关注到受害者,他们在过去被迫保持缄默。新法律则规定“不可约束他们对举报内容保持缄默”。当然,有关告解必须保密的规定绝对不变,而且不可侵犯。此外,《你们是世界的光》手谕也规定,必须尊重受害者和他们家人的尊严,并且必须善待他们,给予他们适当的精神、医疗、心理援助。

主教负责调查工作

《手谕》规定由主教、枢机主教、修会长上和其他担任教区和地方教会领导职责的人,即便是临时性职务,负责调查工作。这个规定,不论是在调查直接性侵事件或在调查有关“包庇”或不尽本分、对所获侵犯事件的消息不追查时,都必须遵守。

教省总主教的角色

《手谕》也提出了一项重要的新措施:在被告为一位主教的情况下,教省总主教接受圣座委托参与初步调查工作。在教会传统中一向有教省总主教这个角色,如今,此个角色进一步加强,而且这表明在对主教进行调查时,也愿意重视地方人力资源。教省总主教在接受任命调查了30天后,应向圣座呈递“一份有关调查工作进展的资料性报告”,而且该项调查“应该在90天内完成”(此一限期因“正当理由”可以延长)。这份新文件规定了一定的期限,而且首次要求有关部会及时作出行动。

平信徒的参与

《手谕》引述《教会法典》所强调的平信徒的宝贵贡献,规定教省总主教在进行调查时可按照个案的需要邀请“适任人选”给予协助,尤其应考虑到平信徒所能提供的合作。教宗多次表示,平信徒的专长和专业能力是教会的一项重要资源。如今新法律规定各主教团和各教区应准备一份愿意提供合作者的适任人选的名单,不过,调查工作的最终责任仍然属于教省总主教。

无罪推定

《手谕》重申对于被调查者要用无罪推定的原则。被告在接受主管部会调查时,应先得到通知,知道已经启动调查工作。只有在实际展开正式诉讼时,才可以也必须通知此人对他的起诉。如果为保证调查或证据的完整性,在初步阶段可以省略通知的流程。

结束调查

《手谕》没有更改对罪行所规定的处罚,而是制定呈报和进行初步调查的流程。调查工作结束后,教省总主教(或在特定的情况下,晋升最早的省区主教)必须将调查结果传送给梵蒂冈主管部会,就此结束他的任务。梵蒂冈主管部会于是继续“依照教会法对特殊个案的规定”,根据现有的教会法规行事。圣座根据初步调查的结果,可立刻对接受调查者采取预防和约束措施。

具体工作

透过教宗方济各的这个新法律工具,天主教会在预防和对抗侵犯罪行的工作上迈出了新而果断的一步,更加强调以具体行动来进行。正如教宗在《手谕》开端所写的,“要使各种形式的这类现象不再出现,就需要持续且深入的心灵皈依,而这种皈依应该以教会全体成员的具体而有效的行动来证明”。                                                                                                        

2019 May 09, 14:13